特殊群体服务中心读者须知
2015-11-05 00:00:00最后更新
本区域服务对象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可提供盲文图书借阅、大字本图书借阅、无障碍电脑使用等服务。
1.请读者将包存入包裹寄存处。
2.请读者保持安静、自觉维护阅读环境。
3.本阅览室图书开架阅览,每人每次限取一份,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4.如对本阅览室内的图书资料有复印需求,请在服务台办理复印手续,限在本馆复印室复印,复印后当即归还。
5.本阅览室可为视障读者提供送书上门服务,此项服务采取按需配读方式,每人每次可配送3册盲文书籍(含大字本图书),借期30天。
6.本阅览室提供无障碍电影点播服务,免费为残障读者举办影视、音乐作品欣赏活动,如有集体参加请提前预约。
7.本阅览室提供“对面朗读”服务,如有需求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8.无障碍阅读器使用规则:
(1)在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后,请按指定机位上机操作。
(2)上机读者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删除或破坏计算机中的软件,不得擅自给计算机设置口令,阅读完毕,请恢复到桌面。
(3)读者需要拷贝文件或检索结果时,可到服务台办理手续,由工作人员对读者的移动设备进行杀毒处理,以避免电脑系统感染病毒。
(4)上网读者须遵守公安部《计算机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违反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