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自助图书馆读者须知
2015-11-05 00:00:00最后更新
1.读者凭本馆读者证或二代身份证刷卡进入。
2.馆内为视频监控区域,请勿从事与本馆服务无关的活动。
3.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内。
4.请遵守公共秩序及辽宁省图书馆的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勿携带宠物入内,勿乱贴乱画,乱扔杂物。
5.请读者按照说明使用相关设备,建议读者打印借还文献凭条,并仔细核对操作内容与打印清单是否相符。
6.图书借期为30天,请按时归还所借图书,超期使用的图书每天每册须交纳0.2元超期使用费。损毁、遗失图书将按照《辽宁省图书馆馆藏文献逾期、损毁、遗失管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