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本阅览室读者须知
2016-01-06 00:00:00最后更新
1.本室提供1949年以后馆藏保存本的查阅服务。
2.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携带食品饮料入内,请读者将包存入包裹寄存处。
3.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服务台登记后进入本室,保存本文献仅限本室阅览。
4.查阅保存本文献请到服务台填写提书单,每次限提文献5册。收到文献后,请读者认真翻检,如发现原文献存在缺页或污损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备案。阅览后请读者将文献及时交还工作人员,经验收后方可离开。
5.请爱护文献,如有污损、涂抹或盗割等行为,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6.如需复印有关资料,请交工作人员办理,请勿自行拍照。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
其中:周三8:30—11:30(下午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