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借阅区读者须知
2017-06-09 00:00:00最后更新
1.本区域提供中文报刊、外文期刊及电子报刊的阅览及部分中文期刊外借服务。
2.阅览期刊每次最多限取3种(册),报纸每次限取1种,阅后请放回原处,请勿带离本区域。外借期刊需使用普通读者证和一卡通读者证,每证可借中文文献6册,文献累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请按照说明使用自助设备,建议读者打印借还文献凭条,并仔细核对操作内容与打印清单是否相符。
3.期刊借期为30天,请按时归还所借期刊,超期使用的期刊每天每册须交纳0.2元超期使用费。请读者仔细检查所借期刊,如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加盖污损章。损毁、遗失期刊将按照《辽宁省图书馆馆藏文献逾期、损毁、遗失管理办法》处理。
4.外借期刊可续借1次,续期30天。读者可携带读者证到馆或到流动图书馆办理续借,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登录网址和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办理续借。读者证过期或读者证中存在有超期使用文献的情况下,将无法办理文献续借,读者需要到馆办理验证手续或者到馆归还所借文献。
5.请读者将包存入包裹寄存处。
6.请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7.请读者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勿大声喧哗,勿打闹嬉戏。请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勿携带食品饮料入内,勿乱贴乱画,乱扔杂物。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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