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全民阅读公益海报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2-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盟全民阅读宣传推广工作,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文明风尚,激发全民阅读热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举办首届全民阅读公益海报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 作品内容要能够加强中国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读书文化。设计和构思立意新颖,积极向上,直观简洁,富于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具有极强的号召力,能够激发人民群众的读书热情,推动全民阅读的社会热潮。

2. 公益海报的画面设计要展示书籍中蕴含的深刻思想,体现阅读可以赋予人强大的精神力量,线条、用色、构图等既要极富视觉张力,又要易于识别记忆,可用于不同的媒介进行传播。

3. 摄影作品应以纪实抓拍为主,展示快乐阅读的人物、校园阅读的场景、农家书屋的耕读生活、阅读思考的特写、阅读街拍等打动人心的精彩瞬间等。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命名作品名称,并根据创意编写作品介绍(不少于200字)。

2. 海报设计作品须提交JPG格式图片文件和分辨率不小于150dpiPSD格式源文件以及A4尺寸纸质清样。

3. 摄影作品须提交JPG格式图片文件和分辨率不小于150dpiRAW格式摄影文件以及A4尺寸纸质清样。

4. 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对申报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并在申报表中签署相关声明。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申报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5. 参加征集活动须同时提交作品及其他申报材料电子版和实物版各一份。

三、评审奖励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和公示,两类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入选作品将颁发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并通过各类媒体集中宣传展示。

四、申报方式

申报作品及其申报材料须于201535日前报送至辽宁省图书馆办公室,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邮编:110015,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24822449,电子版请发送至:lnstbg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公益海报(摄影作品)+作者+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附件:全民阅读公益海报和摄影作品申报表 

 

 全民阅读公益海报和摄影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名称/姓名

 

联系人

 

手机

 

地址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账号

 

申报单位/个人简介(不多于200字)

 

作品介绍(不少于200字,可附件)

 

著作权声明

本单位(本人)申报的作品,著作权属于本单位(本人)所有。本单位(本人)授权本次征集活动主办方可以对作品进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工作。如有版权纠纷,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申报单位/申报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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