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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9部古籍入选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三家古籍收藏单位荣登“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发布时间:   2016-06-12


辽宁省图书馆供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2014年,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201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评审结果,全国899部珍贵古籍入选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4 家古籍收藏单位被确定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我省辽宁省图书馆等五家单位的59部古籍精品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数量在全国有藏品入选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五位。其中,辽宁省图书馆12 部,辽宁省档案馆43部,大连图书馆1部,旅顺博物馆2部,辽宁大学图书馆1部。

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至今,国务院先后公布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我省共有544部古籍入选。此次我省入选的古籍主要收藏在古籍藏品较多的辽宁省图书馆和满文藏品较多的辽宁省档案馆两家单位。辽宁省图书馆此次入选的藏品以明版书为代表,辽宁省档案馆入选的以满文藏品为代表。

在第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审中,全国共有22家古籍收藏单位申报,14家获得批准。我省旅顺博物馆、辽宁省档案馆、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榜上有名。到目前为止,我省共有8家古籍收藏单位被确定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从本次评审结果看,我省此次申报工作充分体现出一个古籍大省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评审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确立所持的积极热情和慎重严谨的态度,并且也得到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国内外专家的一致好评,入选的古籍藏品和确定的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也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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